酒駕曝光臺 | 喝“飲料”被查出酒駕 交警說一點都不冤
8月7日中午1點
陽泉公安交警支隊三大隊河南口中隊民警
在郊區西南舁鄉政府路段
開展酒駕 醉駕整治行動
在查車過程中
民警發現一名摩托車駕駛人未戴頭盔
且身上有明顯的酒味
經酒精檢測儀檢測
該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達到了59mg/100ml
涉嫌飲酒后駕駛車
但該駕駛人辯稱自己沒有喝酒
喝的是飲料
為了證實他說的話
民警帶他來到了中午吃飯的飯店
展開調查
飯店負責人給民警拿出了那瓶飲料
上面標的酒精度是4.5%
原來
該男子吃飯時所喝的“飲料”
是一瓶實實在在的酒飲料
民警在對其進一步檢查中還發現
該男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
屬于無證駕駛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關規定
民警對其飲酒后駕駛摩托車 罰款1000元
無證駕駛 罰款300元
山西公安交警提醒:
某些飲料是含有酒精成分的。只要喝過有酒精含量的飲料,符合標準就算酒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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